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四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11.10.2014 17:44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今年10月是我省第二十四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宣传月的主题是:维护生物多样性,践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主要任务是:宣传国家和我省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科普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倡导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局面。现就做好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2号)提出“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包括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面。生物多样性问题已被联合国环境署确认为与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破坏等并列的全球环境问题。我国1992年签署了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1994年公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我省1995年在全国率先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近20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下,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为生态省建设做出积极贡献。但在如何协调人口增长、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形势仍然严峻。各地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把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其列为10月份的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部署,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项保障措施,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精心组织,形成强大宣传舆论攻势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要认真制订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形成强大宣传舆论攻势。重点加强对广大农村、城镇社区和各类学校的宣传教育,做到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尤其是加强青少年生态道德教育,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努力创新形式、充实内容,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切实发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动物园等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使其成为向广大公众普及生态文化知识的前沿阵地。组织发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化核心价值观,营造“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物多样性”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监管,推进依法治理
各地在抓好宣传教育的同时,要深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走私、乱捕滥猎、乱采滥挖和非法经营加工、贩卖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森林公安、林业综合执法机构、野生动植物管理部门要集中力量对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市场、餐饮行业等进行清理整顿,并针对秋冬季乱捕、滥食“野味”较严重的季节性特点,严密布控开展“拆除鸟网”、“ 清理铁铗”等行动,适时会同渔政、工商、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报设区市林业局汇总,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于11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
福建省林业厅
2014年9月24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1.10.2014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