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国家林业局同意开展“福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

22.03.2016  19:54
      日前,国家林业局同意在《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河北张北黄盖淖等137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同意开展福建永春桃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成为泉州市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桃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主要包括桃溪、霞陵溪、五一水库,以及周边的部分生态公益林和绿地。总面积332.1公顷,其中湿地面积238.7公顷,包括永久性河流和库塘,湿地率为71.8%。湿地公园区划为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5个功能区,其中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湿地面积占公园湿地总面积的96.9%。开展桃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保护和优化桃溪湿地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保护和改善湿地生物栖息环境,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将湿地公园建设成为永春县良好的城市之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生态旅游重要目的地,提高湿地公园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保障晋江流域的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