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

09.08.2016  17:07

泉港区夯实“一二三四”工程

力促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扎根沃土

        2016年5月,泉港区被列为福建省社区矫正监管网格化11个试点单位之一,也是泉州市唯一入选的县(区)级社区矫正网格化试点单位。该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创新工作方法,推进资源整合,努力实现管理精细化、教育社会化、参与多元化,围绕“一二三四”工程,探索建立一套符合共性要求、体现个性特征的社区服刑人员网格化管理模式,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围绕在创新中求特色,特色中求加强,锁定“一个目标

      2016年5月,该区被列为全省11个已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化运行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把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成守法公民这一中心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部署,以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为主线,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坚持科学矫正,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做好帮扶,让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二)围绕在发展中求提升,提升中求跨越,引导“两个融入

      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为深入推进社区矫正网格化试点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区司法局鼓励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积极引导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融入社会、融入综治工作,为开展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提供一个“提升与跨跃”的空间,进一步提升网格化管理整体水平。

      1.引导社区矫正网格化试点工作融入社会生产生活。泉港区是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以此为平台,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抢险救灾、无偿献血、助残爱老及献爱心等活动。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服刑人员参与社会救助,借助微信、QQ、“互联网+”等载体发布救助信息,为重病患者募集社会资助。引导社区服刑人员主动参与环境整治、植树造林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多方面融入社会生产生活,从侧面加强社会服刑人员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开创网格化试点工作新局面。

      2.引导社区矫正网格化试点工作融入平安稳定工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离不开对重点人口的管理帮教,该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主动与区综治办沟通协调,把社区矫正工作同全区“大综治”工作互相融合,共同发力,联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通过摸底掌握存在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重点以入户走访的形式,了解其基本需求,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日常走向,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管理和帮教工作。

      (三)围绕在压力中求突破,突破中求创先,运行“三个平台

      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能以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为指引,化压力为动力,主动把住“互联网+”这一时代脉搏,按照“多级联动、数据共享、信息共用、安全可靠”的要求,搭建“共享型”、“创先型”的社区矫正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24小时高频率、不间断的精准定位,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及重新犯罪。

      1. 运用好“互联网+平安建设”的综治平台

      福建省综治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依托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平台,基本具备数据聚合、分析研判、指导工作和考核监督等实用功能,特别是涉及到社区服刑人员的相关数据,区综治办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借助该平台实现信息交流共享,也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的整体分析研判和及时考核监控。同时也借力全区综治网格员把该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触角”分布到全区各个边缘角落,协助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警示教育和改造工作。该平台的运用对于深化社区矫正工作网格化、优化防控体系、维护公共安全、创新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2. 运用好“互联网+社区矫正”的信息平台

      福建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向综合信息系统集成,逐步实现社区服刑人员日常信息网上录入、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每周对7个基层司法所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录入、手机定位、走访、学习教育、社区服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通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今年来,共在抽查中发现问题117个,并督促整改问题117个。

      3.运用好“互联网+视频监控”的管理平台

      通过借力现代科技信息手段,依托“福建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和“综治监控视频系统”,该区司法局根据工作实际量体裁衣,在全省率先推出社区矫正中心信息监控平台,逐步完善一套“耳目型”的视频监控系统,开启社区矫正人员“视听觉”监管模式。

      该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积极与区综治办、各镇(街道)协调,融合综治监控视频系统与农村“天网工程”建设,建立全区社区矫正人员视频监控网络平台。全区累计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完成村级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近70个,安装监控探头近2000个,基本建成城乡一体、三级联网、信息共享的“天罗地网”,构建人防、物防、技防高效整合的视频监控体系。基层7个司法所根据矫正人员的生产、生活实际情况,就近安排视频监控报到点,形成网格化视频监控网络。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进行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或抽查时,只要电话通知矫正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出现在所属村(居)的主要路口或家门口附近的监控探头下,直接进行就近“视频报到”。视频监控报到平台,既能及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出现“人机分离”的现象,又解决了矫正人员因路途长远到司法所报到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问题。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只要在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就可以实时、实地掌握每位矫正人员的行踪去向,有效解决矫正管控中存在的“盲障”缺陷,进一步拓展了矫正人员定位管理载体。

      (四)围绕在防控中求稳定,稳定中求和谐,梭织“四套网格

      为深化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该区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人定点”的要求,梭织一组由“机构网格、管理网格、教育网格、帮教网格”四大部分构成的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系统,勇于摸索实践“众口碑”百分制考核规定、视频报到监控系统、社区服务“技能库”、集中教育学习日等系列接地气、贴实际的创新创先做法,让社区矫正人员在管控中“格格对号”入座,再无“漏网之鱼”,真正做到有机制有队伍,有教育有防控,有帮教有成效,切实把社区矫正各项任务抓细抓实,抓特色抓和谐,共同推进该区社区矫正工作新一轮提档升级。

      1.把握“主干线”,化被动为主动,拓建机构网格脉络

      该区被列为全省11个社区服刑人员网格化管理试点地区之一,区司法局以此为契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将过去因人员调配不足、责任推诿不明等被动应对问题的工作弊端转变为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责任有担当。

      (1)筑强“金字塔”组织领导。区司法局制定、下发《泉港区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区长和公、检、法、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区直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承担日常工作。并根据每年的人事调整情况,对领导小组成员及时更新、调整和补充。7个基层司法所也相应成立镇一级的社区矫正试行工作领导小组。“上下同欲者胜”,通过配齐配强区、镇、村三级领导班子,层层建立结构严谨、等级森严、分工明确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体系,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便于监控,狠抓落实。

      (2)培育“三级别”管理团队。加强与区委编办、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联系,以“招兵买马”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录用司法助理员31名,充实到基层司法所,确保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均达到5人以上,解决基层司法所“人手不足”的困难。基层各司法所充分利用现有网格综合服务管理团队,明确各部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职责任务,有计划、分层次、按类别地开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招聘村级社区矫正协管员156人,出台、落实司法所年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并按矫正人员每人2000元的经费争取到区财政拔款支持49.6万元,做到经费倾斜到一线,支持基层司法所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通过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别全方位网格组织,对248名矫正人员及时录入《福建省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三级管理团队间的信息共享、互动交流与协同办公。

      (3)招募“志愿类”社会人士。通过招募、动员等形式让“泉港区家园义工协会”的义工、社会热心人士、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以及服刑人员家属等不同群体,加入到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队伍中。发挥网格管理员熟悉责任网格内的情况、与社区居民联系紧密的优势,建立和完善一支专门力量与社会辅助力量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让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人员遍布每个村(社区),发挥众力众智,形成合力,严防出现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

      2.把握“分界线”,化分散为系统,激发管理网格能量

      制定出台《泉港区社区矫正人员百分制月考核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百分制》)。从日常监管、手机定位、学习教育、社区服务、请销假及加分项六个方面按基础分100分进行量化,每月考核评分,落实相应奖惩。该制度细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要求,规范考核程序,也明确考核结果的运用,让管理、创新与实效“三位一体”,有效提升网格化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截止6月,该区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0人,期满解除矫正86人,在矫服刑人员248人。

      (1)因需制宜,“视听觉”矫正管控“人防+技防”

      针对以往部分村级矫正协管员“蛰伏零散”问题,区司法局协同运作“第一线”力量,充分调动全区156名矫正协管员的“近邻”力量,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就近”跟踪管控,有效监管到位。配合镇(街道)司法所,按月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学习教育,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社区服务和学习教育活动。

      2014年9月,该区在全省率先推出社区矫正中心信息监控平台,采取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现代化信息监管手段,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矫正管理。在矫正人员居家、工作地点附近的重要路口、路段安装监控全球眼,实时对矫正人员活动进行视频监控,有效避免矫正人员“只闻其声不见其人”,防范手机定位时易出现的人机分离现象,进一步拓展定位管控载体。同时,实现对矫正人员分组就近视频签到,方便矫正人员工作生活安排。目前,该区7个镇(街道)推行“社区矫正人员视频监控网格化”已经成为一种常规监管载体,共安装社区矫正人员监控全球眼近2000个。

      (2)因人制宜,“众口碑”考核规定“奖励+惩处”

      为充分调动社矫人员自我教育改造积极性,针对矫正表现“心口不一”问题,防止矫正时与矫正后出现“判若两人”的现象,该区于2013年10月在全市率先将“群众口碑”纳入“百分制”月考核管理规定中。凡在考核中被列为严管类的社区矫正人员,每2个月由所在地镇村管理人员、村民代表和周边群众10人以上,进行一次群众满意率测评,了解矫正人员生活期间表现情况,促进各项监管措施落实,也提高了社区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矫正人员的积极性。而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评分也对矫正人员相应落实奖惩。成绩好的给予表扬、向宽调整管理级别直至提请减刑的奖励;成绩差的给予向严调整管理级别、告诫、警告、提请治安拘留直至提请收监的惩诫。今年来,全区累计对58名社区矫正严管人员开展群众满意率测评约610人次,落实奖励规定52人、惩处规定6人。

      (3)因地制宜,“通知单”督查考评“整改+反馈”

      成立区社区矫正工作督查队,并制作区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包含通知序号、存在问题、整改反馈时限等内容。督查队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司法所进行全面或专项的矫正工作内容检查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开具通知单,并限定整改反馈时间。整改反馈情况作为半年和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至今共发出督查整改通知单22份,提出整改问题46个。

      3.把握“并行线”,化定性为定量,丰富教育网格蕴涵

      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监管,特别是对重点人群开展的重点教育更需要精准、定量,把握好教育监管的质点,让“网格化”教管手段趋向信息化、人性化和社会化,有的放矢,力促社区服刑人员内矫外正,早日回归社会。

      (1)脑力教育──开展“多选型”的学习教育。以往矫正人员的学习时间多为“临时安排”,总有一部分矫正人员无法按时参与,为让矫正人员可以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参与学习教育活动。该区探索建立“多选择”学习制度,于2014年11月在全市率先出台“集中教育学习日制度”,规定每周二上午9:00~11:00为“集中学习日”时间,重点开展《宪法》、《刑法》等法制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警示教育讲座等。分别属于宽管、普管、严管等不同管教级别的矫正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每月自主选择1~3个“集中学习日”参加学习,充分调动服刑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既方便社区矫正人员工作生活安排,又有效保证学习教育质量。

      将有条件上网和使用智能手机的部分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建立“泉港区社区矫正QQ群”和“手机微信学习交流群”等电子载体,定期发布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报到提醒等通知,不定期发送社区矫正政策法规、法律常识、法制教育等相关文档及新闻报道等,搭建网上学习平台。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矫正对象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和直接对话的信息平台,更好地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内心感受,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教育,树立积极的人生观。

      (2)体力改造──开展“技能型”的社区服务。针对以往的社区服务活动“单调乏味”问题,为充分调动矫正人员积极性,该区于2015年2月在全市率先建立矫正人员“技能库”,在《矫正人员社区服务劳动点一栏表》增设“劳动技能特长”项目,将“装修工、水泥工、汽车维修、开叉车”等技能手艺录入管理台账。目前,全区在矫的248名社区矫正人员全部录入“技能库”技能13种。在开展矫正人员社区服务活动时,根据每位社矫人员自身劳动技能特长与实际情况,采取“点菜单”模式,根据被服务对象实际需求,搜索矫正人员“技能库”,结合宽、普、严不同矫正管理类别,有针对性地安排矫正人员完成植物修剪、帮孤寡老人理发、照顾流浪儿童、担当义演安保员等公益服务任务。今年来,从“技能库”选择性开展社区服务活动52次,参与矫正人员1026人次。并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社区服务档案、工作档案和台账等,详细记录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类型和次数等日常矫正工作。

      该项制度,充分发挥了矫正人员所长,使社区服务内容多样化与实用化,成效明显,让矫正人员在劳动中找到成就感,以便更快融入社会。并将社区矫正学习教育、社区服务与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从而把原先枯燥的学习与乏味的劳动,变得丰富而愉悦起来,极大地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

      (3)心理矫治──开展“攻心型”的心理辅导。开展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对于稳定矫正人员的思想、维护监管安全、提高改造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该区专门聘请2名国家二级、1名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定期对248名矫正人员开展心理测试、讲座、和辅导,启动“心理健康-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三个层次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对发现的心理危机倾向做到及早介入及早干预,转变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当认知,改变不良行为,消除犯罪心理,不断提高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回归社会后的心理适应能力,最终成为合格守法新人。今年共测试出有心理危机倾向的问题矫正人员12人,并全部及时给予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矫治。并建立完善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专人归档。

      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还以中秋、重阳等中国传统佳节为契机,开展“迎重阳为长辈洗脚献孝心”活动,对矫正人员开展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观教育。亲人间的亲近互动,真情流露,场面感人,许多矫正人员当场痛哭流涕:“这是我第一次为母亲洗脚,我太对不起父母了,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活动现场感人,比起枯燥的说教,活动的教育效果如春风化雨,沁人心脾,教育效果事半功倍。今年来,共组织开展解矫前警示教育5次。通过探索、推行这些生活化、互动化的做法,该区矫正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10人,重新犯罪0例。

      4.把握“回归线”,化教条为教导,回炉帮教网格温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在省、市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关心重视下,该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紧紧围绕“把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成守法公民”这一目标,努力把握好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属性和非监禁的人道主义特征,探索实施一些有“温度”的管教改造方法。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引导、教育、帮扶顺利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和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安置帮教工作得到健康发展。

      (1)就业培训“先行”。伴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一些刑释解教人员因文化程度低、谋生技能缺乏、就业观念陈旧、竞岗能力差等等原因,长期无法实现就业,有的生活无着落、四处漂泊流浪,有的走上重新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在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给予教育帮助,使其逐步适应社会并顺利融入,就显得十分迫切和极为必要。

      为此,该区于今年5月11日在泉港职业中专学校内正式揭牌成立“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基地”。这也是率先在全市及至全省揭牌成立的县(区)级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基地。当天开展了第一期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活动,把法治警示教育与道德教育、就业技能培训等紧密结合在一起,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也为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基础。一方面,该矫正教育管理基地方便了该区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教育活动;另一方面,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需求,通过收集就业信息,邀请企业或专业技术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相应的育婴师、电脑等实用就业技术技能培训3期150人次,使其掌握一技之长,回归社会后能成为自食其力的合法公民,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2)就业安置“跟上”。区司法局并经多方筹措,不断拓展建设福多多香业曙光安置就业基地、渔丰渔网厂曙光安置就业基地、界山东张蔬菜就业基地、三青实业有限公司就业基地、山腰鳄莱特实业有限公司等5家安置帮教基地,今年来,共安置贫困矫正人员7人。为扩大就业,鼓励社区服刑人员以创业带动就业,该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落实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地税发〔201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闽安帮办〔2011〕9号)等文件精神,从税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给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关爱有加的平台。

      (3)救助政策“不落”。区安置帮教基地、司法行政部门、民政部门、“中途之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临时性救助政策,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实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目标。区司法局把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临时救助保障范围,今年来共发放非定期、非定量临时资金17500元帮扶生活贫困社区矫正人员45人,缓解其基本生活的暂时困难。区“中途之家”为贫困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临时过渡安置”1人。区民政局给予落实低保,纳入贫困救助救济范畴。基层各司法所具体协调落实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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