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局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18.06.2014 19:42
本文来源: 工商局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新《消法》,用足用好新《消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增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福建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范围内开展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一、征集范围。3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办结的消费维权调解案件;3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结案的一般程序消费维权类行政处罚案件。
二、评选条件。1.消费维权调解案件。由工商部门主持调解并调解成功的,调解内容着重体现对新《消法》增加的消费者权益以及经营者义务和责任的强化,包括个人信息保护、无理由退货制度、规范格式条款、强化知情权保护、“三包”服务扩展、举证责任倒置、欺诈行为三倍赔偿、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等;社会各界比较关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典型性;关系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或者群体性消费投诉案件。
2.消费维权类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新《消法》或者《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立案查处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效应,对于树立工商部门消费维权执法权威和形象具有积极的作用的典型案件;对于解决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较强的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案件类型新颖,对开拓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新领域有较强的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件。
三、评审和表彰。福建省工商局将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案例进行评审,评选全省工商系统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并在全系统内通报表彰;将组织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对评选出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树立工商部门消费维权执法权威。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8.06.2014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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