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研

11.08.2015  13:16

近日,长汀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研组,前往汀江流域沿线庵杰、新桥、大同、策武、河田、三洲、羊牯等乡镇,了解饮用水源保护、养殖业污染整治、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灾后河域修复等情况,针对调研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切实履行整治职责。流域内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职责,建立、完善并层层落实“河长”责任制,针对突出问题,按“一河一策”原则组织细化本辖区河段的专项治理方案;要强化考核督查。将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一并考核,建立督查机制,进一步加强整治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追究体系;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新《环保法》。严惩危害群众健康和用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对符合“两高”司法解释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送公安部门侦办、依法惩处。加大对环境监管信息、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媒体公开和曝光力度,对典型环境违法企业挂牌督办,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的环境监督氛围,促进企业自觉主动守法;要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能力保障,将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应急制度、组建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质,构建“政府牵头,部门负责、社会联动、公众参与”的应急工作网络,加强环境风险评估评审工作,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强化环境应急预案建设和日常演练,为环境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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