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开展民族宗教法制宣传“五进”活动

10.07.2016  21:53

一是进机关。组织区民宗干部深入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宗教知识百问百答》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的依法行政工作业务能力。

二是进村居。充分发挥村居法制宣传阵地的积极作用,通过图片展览、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因地制宜宣讲民族宗教常识和政策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邪教的意识。 

三是进企业。结合辖区佳通轮胎、鞍钢冷扎等企业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区民宗局通过宣传展板、发放《民族宗教工作宣传手册》等形式,对企业少数民族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和创新创业创优。

四是进学校。结合学校课程,指导学校在认真抓好民族常识教育的基础上,推动民族宗教政策法律进课堂的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意识。

五是进场所。除了开展好法制宣传活动外,在宗教场所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长效机制。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和广大信徒爱国爱教、学法用法,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法律尊严。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的依法管理,为深入开展文明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打下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