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促进规范司法工作

13.03.2015  01:06

 

对瑕疵差错“零容忍” 严守办案质量“底线

---武平县检察院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促进规范司法工作     福建检察网3月12日讯(王汉忠 钟俊英)“虽然这些瑕疵差错没有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但小错不纠必成大祸。今天组织大家学习案件评查督察通报,点评去年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就是要大家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以确保规范执法要求落实到每件案件中。”近日,武平县检察院分管案件管理工作的副检察长、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亮贵在2014年度案件质量评查点评会上如是说。     反查“倒逼” 断规范之外“延长线”  

武平县检察院为确保办案合法、公正、规范,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进行统筹规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检察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及时制定了《武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规定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检务督察室配合,抽调其他部门业务骨干参与,每季度对本院所办案件以及制作的各类法律文书进行定期评查,适时对不捕、不诉、撤案、撤回起诉等重点案件进行专项评查;评查内容主要包括案件事实认定、办案程序、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实体处理、风险评估、涉案财物处理、保障律师权利以及文书制作等九个方面;为全院干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案件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划定了规范范围。

按照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的规定办案办事,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已结案件评查,目的就是要通过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倒逼’办案人员清除卷宗‘污垢’,彻底切断规范范围外的‘延长线’”。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上翼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   小题大作”  对瑕疵差错“零容忍”   为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武平县检察院对评查中发现的瑕疵或差错,“故意小题大作”,实行“零容忍”态度,不仅要求检务督察部门及时将评查中发现的瑕疵或差错进行督察通报,责成相关部门查找原因,认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严格按规定进行督察处置外,还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时跟踪监督,将评查结果记入干警执法档案,纳入部门工作考评内容,作为绩效考评依据;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移送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如,去年十月该院评查当年第三季度案件时,共抽查了53件案件、45份法律文书,检查了20件案件的应用办案管理软件情况,发现其中有2份法律文书存在行文格式不正确、内容叙写不齐全的瑕疵问题,对此,该院根据《目标量化考评办法》、《检务督察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督察通报和扣减绩效年度积分的基础上,督促相关科室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严查督纠  严守办案质量“底线

严格评查,督促纠正,“死守”办案质量“底线”,是武平县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一贯做法,工作中,该院坚持随机抽查与重点案件必查相结合、过程控制与案后研判相结合、奖励与处置相结合的“三结合”措施,以同步提醒纠正防范执法风险,促事后总结查漏提升执法水平,对带有规律性、普遍性、苗头性的问题,组织集中点评,以点评代训,为干警提供学习锻炼、吸取别人长处的机会;把不捕、不诉、捕后撤案、诉判不一等重点案件的逐案评查纳入该院案管日常工作;将评查结果记入个人执法档案,纳入部门绩效考评管理,作为个人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和部门评先的参考依据。

据悉,2014年,该院共组织了6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定期评查4次,专项评查2次,评查案件285件、法律文书142份,检查了93件案件的应用办案管理软件情况,均未发现案件和法律文书的质量问题,通报、纠正办案瑕疵12处、法律文书制作瑕疵9处,提出6条改进工作建议,督察通报处置相关责任人11人/次。通过评查、点评、纠错、巩固成效,增强干警的质量效率意识,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增添了司法公正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