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开展“案件执行年”活动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

31.03.2015  20:02

  福建新闻网漳州3月31日电 (高淑萍 刘荫花)2015年福建漳州中级人民法院将重点执行涉民生类案件。新收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以及其它涉民生案件,执行到位率平均分别不低于70%、65%、60%和70%。

  上述信息是记者31日从福建漳州“案件执行年”专题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2012年以来,漳州全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6104件,标的金额31.6亿元,执行工作综合质效考评连续十年位居全省第三名。

  尽管案件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执行难”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中共漳州市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标在会上表示,从近年来的情况看,全市法院未结执行案件总量仍呈上升趋势,2014年新受理执行案件达10814件,实际执行率不到40%,一年就新增7000多件积案。

  “‘案件执行年’活动是一项创新性活动,要坚持‘新案执行,旧案结理’相结合,重视正面引导,营造讲诚信的社会环境。”福建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林卫里说。

  漳州今年将全力把清理执行积案当成“民心工程”来抓。刘文标提出,今年要执结2014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积案6000件以上,并进一步提高新受理案件实际执行率,实现积案总量下降的目标。

  漳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吴钟夏表示,为推进“案件执行年”取得实效,要全力寻找可供执行财产;提高查控可供执行财产的速度;组建以执行法官、司法警察为主要力量快速执行查控小组,24小时轮班待命。

  据悉,漳州市成立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文标为组长的全市开展“案件执行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中级法院,负责全市开展“案件执行年”活动的具体事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