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石狮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06.04.2016 19:38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早报讯(记者 詹伟志 通讯员 唐雪峰)日前,石狮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在石狮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据介绍,此次重点打击以下四类犯罪:一是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并出现贷款逾期且拒不偿还的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犯罪;二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贷款诈骗犯罪;三是有未还银行贷款的企业大额欠薪并出现经营者失联、跑路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四是向有银行贷款的企业暴力讨债涉嫌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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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4.2016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