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11.02.2015  11:24

  我市积极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与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全面完成火电行业发电机组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并正常投运,确保达到烟尘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快推进钢铁行业烟(粉)尘治理,完成烧结机等排放烟(粉)尘生产设备除尘设施升级改造。3.2015年新建电站锅炉应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要求,力争全面拆除钢铁企业烧结机脱硫旁路,全市钢铁企业综合脱硫效率由现有的60%提高到80%以上。4.继续加大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力度,2015年争取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与验收工作。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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