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以新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和法制业务培训
“我觉得,在调查收集证据时,还应对该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进行询问,使证据链更为完善。”东山安监局的执法人员,在听完兄弟县的执法人员就某公司安全事故案件的执法过程介绍后说到。
诏安县的执法人员说:“从轻处罚的情节应该符合法定条款,在归档资料中,要具体体现从轻处罚的情节,让卷宗更加完善。”紧接着,其他县区的执法人员也接二连三地发表观点,场面甚是紧张和热烈。大家都渴望兄弟县区的执法人员能对自己介绍的案件多说些意见和建议,以便借此机会重新梳理案件、完善案件,学习其他兄弟县区的办案经验。
这个场景是发生在11月25日,漳州市安监局举办的全市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培训会上。这场培训为期3天,市县两级的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人员共69人参加。
虽为培训,却没有邀请专门的教师授课,而是由参加培训的法制和执法员自己当学员,自己当教师——每个县区的法制和执法员挑选出今年办过的1个案件,详细介绍办案过程,再由其他县区的法制和执法员对该案件进行“挑刺”。
组织这场培训的负责人告诉笔者:“我们只设置了主持人,来掌控培训的秩序和流程,目的就是打破以往的‘老师讲学生听的’传统培训方式,变成以参训的学员为主,让学员既当学生又当老师。这样一来,为了学习,也为了不出丑,学员就会认真梳理自己的案件,详细听别人的介绍,努力说到点子上。我们希望,通过对实际案例的点评、互评这样的方式,真正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开动学员的脑筋,让学员在参加培训后,能够真正学到东西。”
会后,学员们纷纷表示,培训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发言,表达观点,这样的培训让我们既有压力又有动力,让我们真正参与到了培训中,解开了我们以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许多疑惑,进一步提升了我们的执法能力。(漳州市安监局 郭碧桃、王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