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2.07.2014  12:40

7月17日至18日,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该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民发,副主任童耀华、刘苏平、石登峰参加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岩前工业集中区、塔牌企业、客都汇、县工业园区、公安交管大队停车场、机动车辆检测所等进行实地查看、现场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认为,相前工业企业意识较强,大气污染效果更加明显,有关部门监督比较到位,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大气污染物排放形势依然严峻,农业污染加重了,城市污染突出了,有些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部分治污责任主体缺乏主动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相互扯皮的现象。

王民发要求,各相关部门及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本着以人为本、对城市和市民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武平人民留住蓝天碧水,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并就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问题提出四点要求:扩大宣传,增强全民意识;严格执法,增强执法力度;重点突破,提高防治效果;强化责任,明确执法要求。

王民发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推动环保事业发展,通过多种途径,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宣传防治所取得的成绩,增强社会各界的信心,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在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中率先垂范。执法检查后,常委会将认真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形成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交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落实。并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存在的问题。 

      副县长连祥伟代表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对于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政府将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整改落实责任。以壮士断腕的魄力和勇气,真正在绿色崛起的道路上打开一片新天地,早日实现群众期盼的天蓝、地绿、水净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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