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

22.09.2015  20:35

9月14日至17日,永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金星带领执法检查组人员对该县贯彻执行《城市绿化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建议,深入发掘县城绿化潜力,通过立体绿化、山体公园改造、滨河绿化等办法,增加绿化面积,全力争创国家园林县城;本着节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原则,尽量选用见效快、少修剪的苗木绿化,并逐步提高乡土、常绿树种的使用比例;积极探索建立绿化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和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通过多层面的宣传发动,增强绿化意识、生态文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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