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设县(市、区)”活动

31.05.2014  15:40

  近日,省工商局、公安厅、文明办、综治办决定在全省联合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设县(市、区)”活动。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基础,以创建“无传销设县(市、区)”为提高,通过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督管理机制、考评认定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达到创建单位辖区内禁止传销知识普及、查禁传销工作制度化和无传销组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活动的目标,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一是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健全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商、公安、文明办、综治办等有关单位的联动;落实责任与追究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将打击传销纳入基层综治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全方位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建立监控预警制度,建立立体传销监控网络;突出整治重点,建立打击机制。

  二是构建打击传销的信息整合机制。

  发放联系卡,传递和构建共筑联防的信息平台;建立打击传销联络员制度,形成通讯与信息畅通的基础打击传销网络;绘制社区区域分布图,标注出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对象和易发区等;建立信息资料库,包括公共场所流动人口聚集情况、社区(村)外出人口登记、社区(村)出租房屋人口登记、社区(村)失业人口登记等。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社区宣传栏、标语、海报等形式,开展多层次的社会化、群众性宣传教育;各社区(村)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四是构建各方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以工商所、派出所、社区(村)委会为基础的打击传销监管网络,以举报、投诉为主要来源,以日常监督为主要方式,群众自律性约束机制和职能部门强化监管相结合,整个网络横到边、竖到底,形成社区(村)盯据点、工商打窝点、公安抓骨干的防范和打击传销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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