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活动

25.06.2014  11:24

  我市开展在“八一”建军节前开展“关爱军人困难家庭救助活动”。活动救助对象是我市辖区内驻军单位现役军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救助对象发生恶性肿瘤、白血病、自然灾害造成财产严重损失、军人因公致二级以上伤残时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5000元。同时,积极开展救助活动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志愿者为军人困难家庭做好事送温暖,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