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两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视察

17.09.2015  18:43

9月16日,将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俞德光带领视察组,开展县法院、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视察。

视察组先后视察了县人民法院司法信息管理集控中心、阳光执行服务中心、南口法庭“管理、服务、公开、监督”四位一体规范化工作模式和该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控申接访大厅、案件管理中心等,询问了解规范司法行为制度运行以及办案场所建设使用的有关情况;并分别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汇报,就规范司法行为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征求意见、建议。

视察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平台和载体的投入,发挥科技促进司法的作用;要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完善制度设计,继续在不规范的地方、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进完善,增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主动性,通过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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