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男子开哥哥宝马车 驾驶不当撞死哥女朋友

26.11.2015  13:55

  因自己无驾驶证租不到车,将哥哥租的一辆车开出去办事,不料,驾驶不当撞死哥哥的女朋友。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12月13日,李某红向车行租了一辆宝马车,同月17日,因自己的弟弟没有驾驶证租不到车,却喜欢开车,于是李某红就将该宝马车借给弟弟李某。同日,晚上李某因没钱加油,让李某红给他100元,李某红遂载自己的女友开车将100元送过去,然后驱车离开。

  李某则开着宝马车跟在李某红车后。当两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李某加速从右车道超过李某红的轿车,不料前方有行人,李某立即向左打方向盘,驶入李某红的车道,撞到李某红驾驶的轿车右侧,而李某红的女友正好坐在副驾驶室,被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