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虚假材料获用电申请 部门审核不严遭吐槽

23.06.2014  10:31

  五楼的设备转换层被房地产公司占用作为办公场所。

   原题:开发商以虚假材料获用电申请 电业部门窗口审核不严谨

   不予确权

  经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查档调查,育秀中心5层规划设计为屋顶花园和设备转换层,屋顶花园露天部分作为晒台不计算面积,4个设备转换室面积单列,没有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业主,也没有确权给开发商。

   拆了又装

  开发商提供虚假材料获得用电后,供电公司采取了停电措施,开发商转而又将设备转换层使用权“让渡”给个人,由后者申请用电,供电公司营业厅受理了申请,给予供电。

   整改措施

  认定用户的转让协议不具备用电申请资格,厦门供电公司解除供电合同;与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审核用电申请能力。

  育秀中心小区5楼有一个设备转换层,根据相关规定,转换层的面积单列,不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业主,也不确权给开发商。前阵子,某房地产公司(该小区开发商)向供电部门申请了转换层的用电,小区居民开始进行投诉,供电部门也拆除了电表,可几天后,又有工人到设备转换层安装电表,说是个人申请的。设备转换层未确权给开发商,也未公摊小区业主,也就是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任何个人,那么开发商先前凭什么申请到用电?供电部门的电表又为什么拆了又装?市纠风办介入调查,供电部门立即解除供电合同,进行停电拆除。

  【反映】

  电表不久前才拆除

  没过两天又有人来装上

  据育秀中心小区业委会反映,该小区5楼有一个设备转换层,国土房产部门认定,产权既不属于业主所有,也不确权给开发商,但小区交房十多年了,这里却被开发商一直占用着,后来又作为房地产公司的办公场所。

  据业委会介绍,今年3月,房地产公司向供电部门申请用电,获得批准后,安装了一个电表,小区居民意见很大,四处投诉,这个电表最终于6月9日被拆除了,6月13日,又有供电部门工人上门准备重新安装电表,他们询问得知,房地产公司将该转换层的使用权转给了个人,并以个人的名义申请用电,供电部门受理了。

  小区居民认为:该转换层所有权并不属于开发商,而且按规定不能占用、不能出租,更不能作为营业场所,开发商无权将使用权转给个人,供电部门安装电表的做法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