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法院:驾驶货运机动车载客 造成他人死亡负全责

14.01.2015  13:04
  一个电话就断送了一个人的性命,这桩离奇的案件就发生在建阳……

  2014年9月8日傍晚,吴某开着皮卡车到建阳市将口大桥附近帮人打水泥,到了晚饭时间,工地上的其他工人便搭吴某的顺风车一起上镇上吃饭,有三个人坐上了车后座,另外的三四个人就爬上了车斗。

  皮卡车车从建阳市将口镇将口工业平台往将口镇方向行驶,行至将口镇将口大桥限高栏杆(限高2米)时,工友张某的电话铃响突然响起,张某便站起身来接电话,旁边工友欲提醒他时为时已晚,张某头碰到限高栏,工友们立即将其送医院抢救,但仍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颅脑损伤、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致中枢性脑功能衰竭死亡。交警部门对此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认定,吴某驾驶货运机动车载客,未确保行车安全,应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案件发生后吴某立主动投案自首。后与张某家属达成调解协议支付了大部分款项,余款定期支付,取得了张某亲属的谅解。

  1月8日,建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吴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