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法院:争做“解得了难,办得了事,交得上心”的好干部

27.05.2014  16:51
  “没想到法院这么为民着想,为我申请了司法救助款,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希望,你们真是解得了难,办得了事,交得上心的好干部!”退伍老兵赵大爷感动的说。

  2013年10月10日,赵大爷与胡新因琐事发生争吵,赵大爷被被告人胡新(化名)殴打致轻伤,遗留十级伤残。而被告人胡新本身为肢体三级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靠低保维生,无赔偿能力,案发后,被告人胡新仅支付了医疗费1300元。该案的承办人郑琪法官了解到案件的被害人赵大爷的情况后,感觉到这次伤害行为无疑是给本来就困难的赵大爷的家庭雪上加霜。为了更深入的了解到赵大爷的实际情况,郑法官主动到赵大爷家里走访。

  “我1975年参军,1979年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经历了生生死死,退伍后在徐市镇电灌站工作,1998年内退后每月只领取一百多元的退休金,之后为了维持生计只能离开家乡到建阳打零工谋生,后因为劳累过度生了一场重病变成下肢体二级残疾,现在根本没有劳动能力,靠低保为生。”赵大爷激动的说。

  听了老兵赵大爷的这番话,郑法官陷入了沉思,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家庭困难,靠低保维生,怎样才能在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让被害人得到经济上的补偿呢?这时,郑法官想到了司法救助,她搜集资料、打报告、逐级审批,5月26日,终于为被害人赵大爷申请到7000元司法救助金。

  赵大爷拿着司法救助金眼含热泪的说:“本来以为自己倒霉,根本得不到赔偿了,真没想到我还能拿到7000元的司法救助金,法院的同志真是帮了我大忙!让我有了重新生活的希望!

  在践行群众路线活动中,建阳法院干警努力做到把群众放在心上,把心放在群众身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扎扎实实的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真正做到与群众交得上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严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