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黄坑司法所:丧子之痛矛盾深 一波三折终化解

24.02.2017  00:35

2016年12月5日,一名工人在长见村某处工地上进行挖掘机作业时,挖掘机不慎侧翻,工人因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接到公司通知后,情绪非常激动,召集了六七十名亲朋好友聚集在黄坑镇政府。黄坑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镇综治办、安办、黄坑司法所、黄坑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进行调处。

工作人员将死者亲属全部请到了司法所会议室,认真倾听死者家属的诉求并且做好记录,对死者家属表示了亲切的慰问和沉痛的哀悼,对死者家属提出的两个问题进行了认真地解释。事件一发生,黄坑镇政府立即组织了各部门采取一切措施进行紧急施救,“119”接到报警后,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了现场进行破拆施救。与此同时,“120”也在最短的时间赶到了现场并对伤者进行了抢救,黄坑派出所、安办对公司有关人员和其他工人进行了调查。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解释,死者家属的情绪逐渐稳定下来。与此同时,工作人员不断与公司负责人电话联系,将死者家属的诉求通报给公司,要求其派出代表前来协商。公司由于担心家属情绪激动做出过激行为,因此未派出代表前来协商,第一次调解告一段落。

第二次调解,工作人员赶到建阳,召集公司负责人和死者家属双方进行了调解。公司负责人认为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公司无力赔付。死者家属认为赔偿金额是经过咨询律师计算得出的,合法合理,公司应该全部支付。双方对于赔偿金额争执不下,不欢而散。在此次调解中,工作人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对公司和死者家属的真实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为进行第三次调解奠定了基础。

在第三次调解中,工作人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对公司和死者家属做思想工作。工作人员首先对死者家属进行了调解。公司已经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但公司尚未投产形成效益,一下子拿出一百多万元确实有所困难。如果调解不成,公司坚持走诉讼程序,将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时间、精力、物力、财力等等对弱势群体来说是比较难以承受的。死者家庭最终同意降低赔偿金额。随后,工作人员对公司进行调解,一是从法理上,死者生前是公司的员工,突然遭受意外,公司必须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二是在情理上,死者生前正值壮年,是家里的独生子且是顶梁柱,遭遇此次意外,家里突然失去了经济来源,上有父母,下有两个处于童年的孩子,当前甚至今后家庭都将面临重大困难。在法与情的面前,公司最终同意按照家属最后提出的赔偿金额进行赔付。

此次调解一波三折,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公司和死者家属在春节前签订了赔偿协议。一起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在春节前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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