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检察院 从快批捕恶意欠薪老板

14.03.2016  12:17

  本报讯 21名残疾人、中老年职工为赚钱养家,到建阳某木业公司打工,不料被老板恶意拖欠15万元薪酬。近日,建阳区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钱某,维护了残疾职工的权益。

  2010年,钱某开办了一家木业公司,雇佣21名残疾人、老人生产竹制品。2014年,钱某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拒不支付工人酬劳达15万元。工人多次讨要无果,便向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2015年1月,人社局依法通知钱某到指定地点解决拖欠工资问题,钱某明确表态无钱支付。同年1月15日,人社局向其发送了《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其限期支付工人工资,钱某仍未予以理会,并更换了住所和电话。2015年3月,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建阳区公安局,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将钱某抓获归案。

  《刑法修正案(八)》针对用工恶意欠薪的情况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罪名,建阳区检察院在依法从快批捕,打击“黑心”老板的同时,稳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简称两法衔接)。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了解人社局的数据报表,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录入案件信息。(邹丽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