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实现纪检监察机构政府工作部门全覆盖

19.07.2015  14:54

  日前,建阳区纪委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对全区政府工作部门,除已设立纪委(纪检组)的14个部门,其余一律派驻纪检组,重点领域派驻监察室,实现区政府工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

   纪检机构编制人员逐步到位

  7月15日,履新区财政局纪检组组长的高茂友,甫一上任,就迫不及待地到区纪委各科室取经,“我是纪检新兵,不了解工作业务,就进不了角色啊。”高茂友说。

  据悉,建阳区政府工作部门共有24个,其中14个原先已设立纪委和监察室,另有10个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今年年初,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政府各工作部门分别设置部门党组(党委)和派驻纪检组(纪委)。随即,区纪委对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等10个政府工作部门设立了派驻纪检组。

  “为了加大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力度,区纪委还对行政编制数10人以上的政府部门单独设置了派驻监察室,行政编制数少于10人的政府部门,则采取挂牌的形式设立监察室。”区纪委干部室负责人告诉记者。

  从区委编办的一份文件中,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新增设的10个部门纪检机构已在“三定”方案中明确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编制和职数,派驻监察室也明确了编制和职数,编制人员逐步到位。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责明确

  建阳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新上任的纪委、纪检组长对履职过程中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依据是什么,存在诸多疑惑。甚至一些老的纪委书记也对纪检机构的职责定位不够明确,普遍存在工作无头绪,重点不明朗的问题。

  针对这一现象,区纪委加大了培训指导的力度,6月中下旬,6个新上任的纪委书记被选派到上级部门进行专门培训,全面了解纪委书记的职责任务,厘清了重点干什么的问题。同时,区纪委还以跟班学习的形式,对新上岗的纪检干部进行轮训,提高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此外,通过发文、约谈、督察等手段,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认真贯彻落实“三转”要求,明确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行政后勤、基建等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工作,最大限度实现纪检组长专职专干。

   纪委干部工作不力将被问责

  3月4日,区纪委网站发布通报,对在区水利局下属的区发电公司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未尽到监督责任的水利局纪委书记王爱民进行通报批评问责。

  勇于对“自己人”开刀,表明了区纪委严防“灯下黑”的决心。

  “监督、执纪、问责就是你们的责任田,当前和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你们要认真核查,如果履职不力,该查的不查,或查无所获,可别怪我打你们板子。”7月16日,在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联席会上,区纪委书记江贵华措词严厉地提醒与会纪检干部。

  据悉,为了促进纪检干部落实监督责任,及时掌握纪检机构开展工作情况,该区纪委还建立健全纪检干部监督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通过督办、约谈、月报告、内部巡查、工作日记、问责等六项制度,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职能、服务发展、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破解纪检干部“想不想干事”以及“能不能干成事”的困难,打造一支廉洁干净、勇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密密编织出一张高质量的“打虎”、“拍蝇”之网,为反腐败工作夯实基础。

  (李祥娇 铭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