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高标准农田要尊标、用标、严标

22.04.2015  14:34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七大工程中,“十二五”期间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位列其中。3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再次重申: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严格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8亿亩高标准农田。去年6月25日,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正式实施。这个《通则》初步解决了我国现行农田建设相关标准结构不合理、体系不完善、系统性不强、标准指标难以量化考核或评价等突出问题。

  要全面实现“十二五”、“十三五”建设8亿亩高标准农田的战略目标,关键是各部门、各地方切实做到尊标、贯标、用标、严标。笔者认为,要贯彻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需要把握以下要点:

  一是提高认识,树立科学的耕地质量观。

  在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中,耕地及其合理利用的内涵更加细化,不仅包括优质土壤、优等农田基础上设施建设,还包括对作物生长过程中水、肥、农药、技术装备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从土壤角度看,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土壤物理结构的改造、利用和管理,另一方面是土壤化学、生物状况的合理管控。因此,既要重视解决目前广泛存在的耕地资源利用吃偏食,过度施用化肥、农药问题,又要重视解决过度偏食和忽视土壤环境管控所引致的土壤理化和生物学性状大面积深度退化问题。后一个问题不是仅仅依靠深耕深松就能够解决的。

  从农田角度看,同样包括保护和建设两个重要方面,同时必须强调要把保护放在优先的位置。从土壤是人类尚未认识和利用的生物种质资源库的角度出发,更需要保护和稳定耕地资源格局。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强调了“集中连片”、“旱涝保收”,其中有深刻含义。笔者理解,一是要下决心保护好国家粮食核心区,核心区良田的基本特征,一是“集中连片”,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二是“旱涝保收”,能够抵御严重自然灾害的威胁。二要下决心建设好国家粮食安全核心区,核心区的农田建设必须高标准,这是国家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的重点。

  二是贯标、用标,执行国家标准不打折扣。

  建设高标准农田,要把握好三个角度。建设高标准农田,一为保护耕地、稳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改变农田基础薄弱的情况,提高耕地产出能力,实现农产品稳定供给。二为提升农业科技应用的土地条件。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农田“地平、土肥、能灌、能排、路通、林连”,显著增强农田防灾减灾能力,便于农机作业,大幅提高田间作业效率。三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建设高标准农田,要坚持五项基本原则。建设高标准农田,要耕地区位稳定、农田质量提升、生态环境改善、维护发展权益和可持续利用等5条基本原则共同坚守。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水利、农业、林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依据GB/T28407评定成果确定的县域内等别较高耕地的集中分布区域作为重点,进行集中建设改造。

  建设高标准农田,必须重视基础工程,不能轻视配套工程。骨干水利、道路、生态环境等基础工程是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必须高度重视,基础条件不具备的宁可等不可硬上车。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的土壤培肥改良、农田生态环境、农田输配电、农机服务设施、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推广体系等配套工程的建设,是高标准农田得以有效运营的不可或缺的工程要件,不能因为是配套就轻视,没有配套,高标准农田就不成套。

  建设高标准农田,要注意三个面向。一要面向土地权利人,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要面向长效机制的构建。要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要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专业管护人员以及专业协会等共同参与的管护体系,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持续发挥。三要面向现代信息化管理。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的“上图入库”,实现集中统一、全程全面、实时动态的管理目标,做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为考核评价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