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新规 福州在售楼盘“送面积”变贵

17.08.2014  01:19

户型面积赠送很大”、“平均下来公摊几乎为零”、“赠送入户花园”、“超大阳台”、买套洋房加送一层“……如果市民去营销中心了解房子的话,经常会听到置业顾问这样推荐楼盘的房子。不过,伴随着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让飘窗、挑高露台、通风井等告别了免费时代,高赠送产品这样的营销方式或将终结。

那么,建筑面积新规实施,能否收紧开发商大行其道的“偷面积”做法?新的计算方法对开发商户型设计的思路有无影响,高赠送产品时代会否成为“绝唱”?没有了赠送面积,又会不会变相增加市民的购房成本?

新规:飘窗、阳台、地下室都要算面积

记者: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正式开始实施。相比旧规,新规有什么特点?主要变化在哪?

徐鹏志:例如按照老版的计算方式,现在户型中常见的凸(飘)窗一直是不计入面积的,尤其在一些刚需户型中,开发商往往通过凸(飘)窗的大面积赠送实现空间拓展,这也是许多开发商在售楼时经常提到的赠送飘窗优惠。

而新版计算方式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将凸(飘)窗纳入面积计算范畴,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张超:而过去按半面积计算的阳台、入户花园今后也有可能被纳入全面积计算范围。在老版计算方式中,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来计算,但新版计算方式则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才能按照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