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协调机制

18.09.2015  08:57

一是建立联动衔接工作机制,主要包括案件移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落实环境资源损害修复责任机制等。二是建立成员单位信息共享平台,借助已建立的网上行政执法平台资源,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建立重大生态环境案件会商制度,对重大生态环境破坏案件进行会商,进行事前风险评估研判。四是建立多元调解机制,对生态资源环境引发的纠纷,可邀请相关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参与调解。                      光泽县政府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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