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四建立、三加强”开展社会救助“救急难”试点工作
11.11.2014 09:41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一是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依托村(居)委会成员、社区工作者、网格管理员和社会组织,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的急难情况。二是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快速响应机制。整合部门救助资源,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开通“968919”社会救助热线,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受理、转办、落实急难申请事项。三是建立市、镇、村“三级分层救助”机制。在市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镇级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设立“救急难”窗口,构建市、镇、村“三级分层救助”网络,实行分级管理、分层救助。四是建立政府救助、慈善救助、邻里互助“三方联动救助”机制。完善城乡慈善救助网络,搭建救助资源、需求对接信息平台,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针对急难对象开展慈善救助活动。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救急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工作;救助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救急难”工作。六是加强经费保障。以村(社区)筹款、社会募捐等方式,筹集急难救助资金;各镇(街道)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以上筹集专项急难救助基金;市各救助管理部门设立相应的专项救助资金,每年投入8000万元以上用于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中遭遇的急难事项。七是加强监督管理。把对象认定、资金发放、救助实施等环节作为监察审计重点,按规定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优亲厚友等行为。
此外,为提高“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效,在制度设计中除一般程序外,还设定了一个紧急程序,紧急情况下可先行救助,事后再补齐相关手续。实施社会救助转介工作,对暂时不知向哪个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和救助后仍严重困难的特困群众,可分情况提供救助制度间转介服务和政府救助向慈善救助转介服务。(晋江市局)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1.11.2014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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