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法院首次异地强制清场执结三年积案

23.09.2015  18:06

  2015年9月17上午,建瓯法院34名干警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祥芝带领下,前往南平市延平区成功地对阿曼尼音乐餐吧予以强制清场执行,这是建瓯法院异地强制执行首例案件。

  2012年2月,被执行人魏某因筹建南平市阿曼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由被执行人李某担保向申请人借款498万元,后因两名被执行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款而引发纠纷。2012年6月2日,该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欠款本金及利息于于2012年6月7日前还清。但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名被执行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2012年7月建瓯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魏某和李某拥有的阿曼尼音乐餐吧股权及查封餐吧内动产。在经评估及二次拍卖流拍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按保留价275.4935万元以物抵债的协议。由于被执行人李某在装修阿曼尼音乐餐吧时欠下案外人陈某的装修工程款,陈某遂将其占有并非法经营,法院多次公告要求陈某退出,但陈某避而不见,致该案历时三年无法执结。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瓯法院决定对阿曼尼音乐餐吧予以强制清场。鉴于此案属异地执行,强制执行可能遇到案外人的阻挠,为确保此次执行公正、有序、稳妥进行,强制执行前,执行干警几进延平,充分掌握了案外人信息和执行财产,经过南平中院执行局的指导,拟定了细致、具体的实施方案。

  9月17日上午8时20分,建瓯法院34名干警到达指定现场,在南平中院、南平市政法委的支持下,南平中院派出执行局副局长、专职廉政监察员等8人到场协调、指导,并抽调延平区法院干警和当地派出所民警共11人配合协助执行。全体执行人员按照排险防爆组、现场实施组、财产登记组、外围警戒组及后期保障组,分组各尽其职对阿曼尼音乐餐吧予以强制清场,建瓯市检察院、当地居委会代表到场见证。在多方齐力协调配合下,不到两个小时建瓯法院就完成对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的音乐餐吧进行强制清场执行任务,顺利将执行标的交给申请执行人,使这一起三年未执结的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余志萍 谌荣东)

  (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