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法院多措并举让受害者家人得到宽慰

31.10.2014  12:10
  “谢谢陈法官,还以为我们的案子没有希望了,感谢你们多方奔走和辛苦执行,我们保证不再就此案申诉、信访了。”在建瓯法院执行二庭的办公室,申请执行人许某和郑某夫妻两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说道,并承诺保证将会息访。

  2012年12月25日,许某和郑某之子小许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罗某驾驶的无牌低速三轮车交会相撞,小许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起诉后,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罗某赔偿245110.70元。而肇事者罗某家境困难,为逃避罪责、躲避执行,罗某全家都不知去向,致使赔偿款一直未能得以执行。许某和郑某经历丧子之痛,又无法收到赔偿款,经济、精神上受到到严重打击,一方面扬言要报复肇事者及其子女、亲属,一方面多次前往市信访局、市政府、南平中院、福建省高院上访,甚至进京上访。为了让许某和郑某息访,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社会不稳定,法院多次与他们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告知执行情况,同时对罗某进行财产调查,但发现罗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执行法官多次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做肇事者罗某亲属的工作,希望其敦促罗某主动履行,但效果甚微。

  2014年9月11日,建瓯法院通过与多部门沟通协调,取得公安部门的支持,终于找到罗某,并对其实施司法拘留。之后从案件事实、判决的理由、法律依据以及受害方目前的困境等,于情于理于法耐心做被执行人罗某及其家属工作,终于罗某通过亲友筹款11万元。但是11万元远不够赔偿总金额,考虑到被执行人罗某家庭也十分困难,申请执行人也表示只要20万赔偿款,其他自愿放弃。为及时化解纠纷,尽早让申请执行人拿到赔偿款,建瓯法院与罗某所在党委、政府共同努力,通过司法救助途径筹集9万元,一起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至此,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也决定息访。 责任编辑:曾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