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深入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市

26.11.2015  13:16

 

  “今后在东峰,如果要举办农村集体聚餐(农家宴),主厨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培训,并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取得《农村厨师备案证》后,方可主持五桌以上的‘农家宴’。”东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张少影告诉记者。在建瓯率先建立农村厨师备案制度后,东峰镇已有86位村厨师通过培训和体检取得了报备证,实现了农家宴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零发生。

  “舌尖上的安全”一直备受公众关注。在建瓯,从事农产品种养农户近7万人,食品经营主体4260余户,行业存在“小、散、乱”的特点,食品安全监管压力巨大。今年年初,建瓯被列为全省第一批十个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市之一,该市积极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思路,转变政府职能,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四位一体”的社会共治格局。

  “食品安全点多面广,链条长。单靠政府部门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引导鼓励公众投身到食品安全工作中来,实现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的多元化。”建瓯市副市长郑敏道出了社会共治理念的核心。

  突出政府主导,构筑网格化监管网络

  “农村是食品安全问题最大受害者,同时又是不安全食品最大发源地。通过强化经费保障、完善考核问责制度、落实日常巡查监管、畅通举报投诉网络等措施,筑牢引导农民不食用不安全食品、不制售不安全食品的第一道藩篱,是基层农村政府的职责所在。”东峰镇党委书记龙毅说。

  东峰镇政府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列入镇重点工作,落实党政同责,由镇党委书记亲自挂帅,镇人大主席分管食安工作。依照市政府下发的《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考评细则,结合实际,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量化分解,以镇党委名义与班子成员、各村村委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把食品安全列入干部年终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考核范畴,实行“一票否决”。

  建瓯地处闽北山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过去乡镇、村没有专门的食品监管人员,怎样抓好农村的食品安全工作?龙毅介绍,结合去年市食药监局推行的“五员机制”,今年东峰镇在各村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督站,由村主要负责人任站长,建立了食品安全专管员、协管员、信息员、监督员和示范员队伍,通过开展走访摸底、宣传引导、维权调处、监督检查、信息反馈等五项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为执法部门提供食品监管信息,为村民现场调处投诉、举报,发挥了食品安全“喉舌”、“耳目”作用,有效净化了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据市食安办统计,2014年以来,全市共聘请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244人、信息员1030人,社会监督员145人。“五员”共巡查食品经营户4401家次,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75宗次,上报案件线索116条,从而降低了引发更多更大食品安全风险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