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法院首例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开庭

21.03.2016  15:37
  

  本报讯 为谋取更大的利益,一牛皮加工点将未经任何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经检测排放物铬含量严重超标。3月11日,建瓯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污染环境案,据悉,这是该院受理的首例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开庭当天,建瓯法院第二法庭内座无虚席,该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陈某宝注册成立了建瓯市某皮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下,将厂房及设备以每个月5万元的价格出租给陈某云和陈某武。2014年7月至同年12月,陈某云和陈某武等人在生产加工牛皮的过程中,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废水,通过厂房内的旧水沟,直接向外排放。经检测,发现该公司排放的污水中铬含量达到19.2mg/L,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3倍以上。

  据了解,铬是一种蓝白色多价金属元素,长期大量的摄入会损害人体皮肤、抗氧化系统、呼吸道系统、消化系统,容易诱发肿瘤等异常增生的疾病,严重的会导致肾功能衰竭甚至癌症。

  此次庭审,建瓯法院还通过福建法院庭审直播网,进行网络视频直播。法庭上,三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将择日宣判。 (魏剑生 林芳 高信仁)

  (闽北日报)

【编辑:李南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