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重要作用

21.08.2015  17:25

孟建柱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强调

依法保障执业权利 切实规范执业行为 

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郭声琨周强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8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并讲话

8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出席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并讲话

      法制网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 王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20日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指出,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孟建柱指出,我们党高度重视律师工作,支持律师队伍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律师队伍的地位和作用,对律师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求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改革完善律师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经过不懈努力,我国律师队伍不断壮大,律师作用有效发挥,律师制度日趋完善,全社会对律师作用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国律师达到27万多人,每年办理诉讼案件280多万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近100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万件,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30多万件次,担任法律顾问50多万家,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律师和优秀律师事务所。实践证明,我国律师队伍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孟建柱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律师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律师职业大有作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律师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积极作用。广大律师要发挥熟悉现行法律规定的专业优势、相对客观处理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立足经济社会生活的实践优势,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孟建柱指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虽然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法治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司法公正程度。要积极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一是要彼此尊重、平等相待。司法人员要率先放下“”的架子,把律师真正作为与自己平等的同行,尊重他们的人格和权利;律师要自觉维护司法人员在依法履职中的尊严,自觉遵守司法秩序。二是要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律师依法在诉讼每一个环节上较真、在案件每一个细节上挑毛病,有利于司法人员的认识更符合事情的本来面目。司法人员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代理意见,促进司法公正;律师要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了解当事人真实情况的优势,提出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证据材料和意见。三是要正当交往、良性互动。司法人员和律师职业的天然联系,决定了两者之间既不能搞简单的物理隔离,也不能搞庸俗关系学,更不能勾肩搭背、搞利益输送。要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司法人员、律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重品行、讲操守、守规矩,坚守做人、处事、交友的底线,自觉做法律和正义的守护者。各级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进一步完善司法人员和律师职业行为规范,为构建新型关系提供制度保障。

        孟建柱指出,律师执业权利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程度,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关系到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司法制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入查找、解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环境。要抓紧建立健全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把法律已规定的律师在辩护、代理中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会见通信权、阅卷权、收集证据权和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落实到位。在审判阶段,法官要懂得事不辩不清、理不辩不明的道理,对律师在法庭上就本案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要充分尊重,不能随意打断。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总结推广上海等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方便律师参与诉讼等做法,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和律师会见室、阅卷室、休息室、专门通道等接待服务设施,建立网络信息系统和律师服务平台,探索推行律师网上立案、办案,方便律师参与诉讼事务,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各级政法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建立完善救济机制,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律师协会作为广大律师的“娘家”,要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上主动作为,做到哪里的律师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哪里的律师协会就率先站出来。要推动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努力使律师执业权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进步而逐步完善发展。

        孟建柱说,律师以法为业、以律为师,其执业行为是否规范,不仅影响律师职业的整体形象,而且影响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要切实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在全社会树立律师队伍依法执业的良好形象。广大律师要遵守宪法法律,从内心深入信仰法治,自觉拥护宪法确立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忠于事实真相,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坚持用事实说话、以证据服人;要严守执业纪律,守住律师职业的底线和红线,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严守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保护当事人隐私;要坚持谨言慎行,依法、客观、公正、审慎发表涉及案件的公开言论,不能进行误导性宣传、评论,更不能肆意炒作案件。律师事务所要加强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管理,律师协会要履行好行业自律管理职能,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维护整个律师行业声誉和广大律师整体利益。

        孟建柱强调,新形势下,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最根本的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广大律师要提高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要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辩护、代理能力,努力成为法律服务的行家里手。要提高职业操守,加强以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价值观,依法诚信公正执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做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

        孟建柱强调,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要抓住制约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以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为重点,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律师法等法律制度,为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孟建柱指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律师协会行业自律“两结合”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是我国的特色和优势,是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保障。司法行政机关要研究把握律师工作规律,坚持保障执业权利和规范执业行为并重,提高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水平。要加强律师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从思想政治上关心、工作生活上关爱广大律师,多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要切实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支持、指导律师协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行业自律组织,要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律师的桥梁、纽带作用,履行好促进行业建设、指导业务发展、维护行业权益、加强行业监督等职责,提高行业自律管理能力。要加大对律师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表彰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激励广大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建功立业。

        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政法委委员汪永清、耿惠昌、杜金才、陈训秋出席会议。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主持会议。

郭声琨周强曹建明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讲话
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法制日报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周斌 刘子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今天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这在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出席会议并讲话。

        郭声琨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孟建柱同志在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全力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为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郭声琨指出,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大力推进执法制度改革,切实解决案件办理中涉及律师执业权利的突出问题,依法保障律师接受委托、案件知情、会见通信、提出意见等权利的落实。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的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律师会见预约等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权利,要加快建设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使律师能够及时向被监管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郭声琨强调,要加强执法监督,大力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将律师会见、听取律师意见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情况作为案件审核和执法考评的重要内容,着力畅通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渠道。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严格落实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切实做到保护合法、打击非法,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周强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周强要求,要充分认识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增强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坚决消除不尊重、不信任律师的现象,尊重律师权利,支持律师依法履职。要着力解决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庭前会见权、发表意见权,在庭审中发表质证、辩论意见以及发问等执业权利。要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推广一些法院设立律师安检“绿色通道”的做法,加快推进律师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平台的功能,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等多种服务,为律师依法履职进一步提供支持和便利。

        周强强调,要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法官与律师应当在工作中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共同担当起推动法治进步的重任。要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的互动交流平台,促进法官和律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平等交流。要进一步完善司法廉政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惩治诉讼掮客,构筑法官与律师间的反腐“防火墙”,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要进一步完善从律师中遴选法官机制,改革法官选任制度,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科学的方式从律师、法学专家中选拔优秀人才。

        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孟建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着力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共同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

        曹建明指出,检察官和律师同属法律职业共同体,都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角色定位、职责分工等不尽相同,但秉承相同的法治理念、职业信仰和价值观,肩负共同的历史使命。检察官和律师之间不是简单的控辩关系、对抗关系,双方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既要相互信任、平等交流,又要依法规范、相互监督。

        曹建明强调,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规定和要求,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和调取证据权,认真听取辩护意见,认真履行对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检察机关要与广大律师一道,在诉讼活动中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对方权利和诉讼行为,共同查明案件事实、促进司法公正;探索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加强释法说理,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从律师中公开选拔检察官制度,拓展互相支持、加深交流的范围途径,为实现“中国梦”“法治梦”而携手前行、努力奋斗。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三个文件”即将出台
明确律师行为准则不可逾越法律底线

      法制日报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周斌 刘子阳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正在联合制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司法部正在修订《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三个文件草案提交本次会议讨论修改完善后,将于近日出台。由“两院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在律师事业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

  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律师已达27万多人,律师事务所已达2万多家。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当前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不力、执业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律师事业发展,不利于律师工作职能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国家法治建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据介绍,三个文件紧紧围绕“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的要求,全面设计,综合施策,坚持一手抓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一手抓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出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的一系列措施。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主要针对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各项权利落实不够有力,仍然存在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申请调取证据难以及庭审辩论辩护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相应措施。《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针对近年来律师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法律规定、中央政策要求体现进来,重点完善律师行为规范和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明确律师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划定不得触碰、不可逾越的法律底线,为加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提供基本遵循。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三个文件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工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推进律师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新贡献,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