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1.04.2016 17:57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日前,建宁县纪委通报3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建宁县城投公司原总经理郑文同城公款吃请问题。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建宁县城投公司先后多次违规在县城区招待有业务往来的其他部门人员用餐,用餐费用共计4926元。郑文作为建宁县城投公司总经理,负有领导责任,违反廉洁纪律。2016年2月25日,建宁县纪委给予郑文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建宁县住建局主任科员、城投公司分管领导杨荣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6月至2015年9月,建宁县城投公司多次以工会的名义违规发放过节费15100元。杨荣华作为分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2016年2月25日,建宁县纪委给予杨荣华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相关人员退还违纪所得。
3、建宁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景魁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4月至2014年10月,建宁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景魁等五人以“防汛汛期非排班值班的加班值班费”、“防汛抗旱应急加班费”的名义违规领取加班费23480元。建宁县水利局干部王生贵于2014年1月起,作为水利局派驻均口镇均口村第一书记,县水利局未安排其参加防汛值班,但仍然违规领取2014年和2015年防汛值班费共3060元。2016年2月25日,建宁县纪委对姜景魁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姜景魁等六人退还违纪所得。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得触碰红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九严禁、两坚持”要求,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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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4.2016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