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检察:生态检察工作获县人大肯定

20.08.2015  01:44

 

    福建检察网8月19日讯(邓高彬)近日,建宁县人大常务委员会调研组对建宁县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

    县人大主任陈海涛主任等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建宁县院2015年上半年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陈海涛主任对该院为推进该县生态环境保护做好生态文明示范大文章提供司法保障的积极做法进行了肯定,并就下一步更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有益建议。

     据了解,今年1月至7月,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林业刑事案件14件21人,依法提起公诉案件10件13人,不起诉案件1件3人,法院判决6件8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发出检察建议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