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检察院召开生态复绿联席会议

10.09.2014  19:08
   
    福建检察网9月10日讯(何杨洁) 为更好地服务闽江源头生态建设,近日,建宁县检察院牵头组织县法院、县森林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就如何进一步开展生态复绿工作进行了研究探讨。
  与会各部门达成三项共识: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公检法三家要加强学习《林业刑事案件生态复绿管护若干规定》,提高政法工作人员对生态复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服务建宁生态建设。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明确了林业刑事案件生态复绿工作中各部门的相关职责: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检察机关对案件作相对不起诉的、法院对判处缓刑案件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案件,分别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督促被告人与林地使用权人签订林业刑事案件生态复绿管护协议,并发出植树令与管护令。三是注重研讨,强化交流。要求各单位指定联络科室和联络人员定期对开展生态复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共同商议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