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大开展《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调研

03.11.2014  14:46

10月25至26日,建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调研。

调研组察看了建宁县级以上保护文物,听取县文广局有关文物保护工作汇报,了解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组针对目前文物保护存在工作机构不健全、各级重视程度不一、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发挥县级馆藏文物功能价值作用等问题,提出建议:要设立专门文物保护机构,配置专职人员,编列专项保护经费;要尽快恢复县文物博物馆功能,对外展出本县文物;要加强对客坊乡苏区银行、兵工厂、红军医院、游击队司令部等红色文物遗址的保护和修缮;要加强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工作有机结合,既体现文物的公益性功能,又注重发挥文物社会效益和经济价值的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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