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9.05.2015  01:35

5月25日至26日,建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针对农村环境脏乱差依然突出、部分企业环保设施不到位、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检查组建议: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抓好学习宣传,使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充分认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水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加大对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逐步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管,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实行限期治理;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整治,开展禽畜养殖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在项目审批、环境执法过程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