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高考需要法制固化
7月8日,澎湃新闻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批准同意安徽歙县考区于7月9日启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数学(文、理)科目副题进行考试。副题的命制标准与正题一致。(7月8日澎湃新闻)
一场暴雨阻断了安徽歙县2207名高考考生进入考场的脚步,该县相继宣布语文、数学考试延迟。但是这种决定是报经教育部同意做出的,虽然这种程序不存在问题,但是却值得商榷。
教育部掌控着全国高考的科目、时间和时限,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确保高考公平。但是每年高考,很多地方都处于汛期,这就很难保证高考不受影响。此次歙县的洪灾就是一个例子。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地方的考生因为一些无法预料无法抗拒的因素无法按时参加或者正常完成高考。比如,湖北黄冈黄梅县500多名考生因暴雨被困;昆明东川遭遇4.2级地震,约100名高考生跑出考场,还有,贵州坠湖公交车上被救出的那些高考生,他们都遭遇着无法预料和无法抗拒的突变。如何确保他们参加高考,是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如果按照既定程序,需要地方考试部门将相关情况上报教育部,经过教育部研究同意后,方可延迟考试,并且实行补考,这显然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对于没有开考的考试可以如此操作,但是对于正在考试的地方遭遇的突变,如何在确保公平和安全的情况下做好应急,显然需要探讨的方向。比如,考试过程突然遭遇地震,学生是否可以自救离开考场,遭遇雷电等恶劣天气是否可以终止考试等等,这些都需要通过制度和法制来规范。
可是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关于这方面的相关法规,这就导致在遇到天灾人祸时,一些地方显得不知所措,束手无策,寄希望于上级部门的临时研究决定,按照程序一级级上报,但是上级部门毕竟鞭长莫及,对地方灾害情况并不了解,很多时候无法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根据实际做出科学决定,而且按照程序上报需要一定的时间,无法满足现实诉求,解决突发状况。事急从权。这就需要将更多的高考应急权交给地方,由地方考试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做出科学决定。这样既可以争取时间,也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当然,最为重要的是,从立法层面对高考应急进行规范,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延迟高考,什么情况下应该终止考试,什么情况下符合补考,都需要明确的法制规定,用法规来固化和规范,维护高考公平,确保考生健康安全。
高考正值夏天,不是高温炎热,就是洪水频发,属于灾害高发期,各地在做好考前保障时,应该将灾害因素考虑进去,制定应急预案,拿出具体措施。相关方面也应该赋予地方高考应急权力,以便在突发状况时能够放开手脚,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全面科学应对。(泉州市委文明办刘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