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检察行政执法监督成效显著

25.09.2015  22:13

 
    福建检察网9月25日讯(李志如)  日前,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通过查阅环保局执法卷宗,发现该局在办理延平区炉下镇官庄村李某养猪场行政处罚案中,未及时向当事人催告其履行义务,在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时,未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反了《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该院依法向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区环保局采纳了该院的意见并及时履行了法定义务。

    据了解,去年以来,延平区检察院通过定期走访行政机关、查阅执法卷宗、开展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发现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怠于履职等违法行为,办理了行政非诉、行政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6件。
   
    该院注重发现和搜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有力地促进了该区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得到了区政府有关领导的肯定。今年7月,在全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上该院作了题为《拓宽视野、主动履职、多渠道发现和搜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线索》的经验交流,得到了同行们的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