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检察院听证会公开审查申诉案效果好
10.07.2014 13:19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7月10日讯(林承秋 李志如) 昨天,申诉人施某将一面“秉公办事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感谢该院公正执法为民解忧(如图)。这是该院践行群众路线,积极探索运用听证会公开审查民事申诉案件,促成矛盾双方达成自愿和解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南平市检察机关首次运用涉法涉诉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取得成功的一个典型案例。
施某有一位朋友张某,在2010年12月的时候由于资金紧张,张某找施某商量,以两人的名义向施某的另外一位朋友阿蓉借款65000元,借款的实际使用人是张某。然而,后来张某却逾期未归还本金和利息给阿蓉,于是阿蓉将张某、施某两人起诉至延平区人民法院。2012年11月延平区法院作出判决:张某、施某应返还阿蓉借款本金、利息86645元。但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还款给阿蓉。法院在执行不到张某财产的情况下,执行了施某的钱财86645元归还阿蓉。施某不服,于2013年12月向延平区法院申请再审,区法院于2014年3月驳回申请人施某再审申请。
今年6月初,施某向延平区检察院提出申诉。该院受理此案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真审查了相关的案件材料,了解到申诉人施某与借款使用人张某曾经是好朋友、合作伙伴,因此才会共同向阿蓉借款,但是因为还款的事,两人成为冤家。检察官觉得这其中有思想工作可做,也为避免当事人走漫长的诉讼之路,耗费大量的时间、金钱。检察官找到借款人张某,向其解释法理,经过多次的劝说、解释工作,张某有了还款的意愿。该院决定运用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机制,召开一次听证会,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促成双方和解。
前段时间,该院邀请了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代表参加听证会,当事人施某、张某在检察官的主持下,经过示证、质证、辩论三个环节近2个小时的公开审查,同时代表们就案件争议焦点发表各自的评议意见,最后在代表们的见证下,张某当场和施某达成86645元还款协议,握手言和,从冤家又成为朋友。本文来源: 检察
10.07.2014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