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公安分局 收缴假币近11万元
本报讯 假币害人不浅,尤其临近年关,市民要特别注意仔细辨别钞票的真伪,以免血汗钱打了水漂。我市公安部门也在积极打击假币犯罪,对假币犯罪发起总攻。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延平分局了解到,从2015年8月以来,延平分局已收缴各类假币达109900元,工作绩效位居全市经侦系统前列,有效遏制了全区假币犯罪多发势头。
2015年8月以来,延平分局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打击假币犯罪专项行动,为此分局专门下发了行动方案,成立了打击假币行动领导小组,确保行动顺利进行,力争全区假币警银收缴比例达60%以上。
行动期间,各单位通过走访辖区市场、旅店业、超市、商铺、娱乐场所、社区居委会,摸清假币使用、流通、集散的重点部位和场所,努力在基层日常管理和执法办案过程中自觉注意发现假币犯罪活动的线索。同时,各单位对辖区银行逐一走访,加强沟通联系,取得银行的理解和支持,并利用好银行这一最直接的收缴方式,进一步完善信息交流和办案协作机制。
在公安系统打击假币犯罪的基础上,市民对假币也要有警惕和防范意识。据延平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假币比较容易出现在以下四种情境中:
一、不法分子多选择在繁华、现金流量大的集贸市场,昏暗的夜市中使用假币;
二、不法分子多选择在地处偏僻、经营者年纪偏大的小商铺或者城乡接合处的小超市,利用看店的老年人缺乏假币辨别常识,用大额假币购买低价商品找零,以达到假币套取真币的目的;
三、不法分子先用真币购买小物件商品,当受害人验钱后,又找理由退货,当受害人放松警惕后乘机掉包,再使用假币;
四、少数无良包工头在发放工资时,将假币混入真币中,有的工人到银行存钱时,才发现有假币。
警方提示,单位或个人收到假人民币,都不能再用,应及时上缴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年关将至,公安部门还将继续坚持打防结合,加大打击假币犯罪力度。 (张莎 唐华强)
(闽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