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上半年查处“苍蝇式”腐败案件86件
延平区巨口乡巨口村原支部书记吴某银、原村主任吴某光等6人,涉嫌挪用村集体资金、贪污救灾专项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涉案违纪金额达140余万元,涉案6人被党纪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月13日,延平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这是近期该区查处的“苍蝇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之一。
延平区纪检监察机关从严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积极排查处置案件线索,及时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今年1至6月,共查处“苍蝇式”腐败案件86件,其中经济大案18件、乡科级案件18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57.14%、350%,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人,给予党纪处分39人。
该区紧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多或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乡镇和村(居),在乡镇和村(居)民聚居点设立固定接访点49个,由区纪委常委带队,每月定期现场接访。今年以来,已先后收集党员干部涉嫌吃拿卡要以及骗取、冒领、私分各类项目补贴和涉农资金的问题线索97件,转立案审查86件。坚持有的放矢,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问卷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一旦发现违规问题,立即进行立案审查。该区还建立片区协作审查机制和分级审查机制,将全区21个乡镇(街道)分为3个片区,片区内每个乡镇(街道)抽调1名业务能手组成骨干审查组,以区纪委的名义审查案情相对简单、涉案金额相对较小,但案发乡镇纪委难以独力胜任办理的村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形成审查合力,提高审查效率。
据悉,针对“苍蝇式”腐败案件发现难、识别难的问题,延平区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网上投诉平台、开通信访举报电话等方式,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采取奖励、保护等各种措施,激发群众乐于监督、敢于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找到“苍蝇”的藏匿点,扒下“苍蝇”的隐身衣,让“苍蝇”及时得到惩处。(叶维达 张婕帆)
(闽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