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解纷 | 用手机就能参加庭审?特殊时期,法院线上办案便民高效

13.02.2020  19:22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新罗区人民法院实行严格管控措施,暂停了大部分线下审执工作。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如若工作完全停摆,势必影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新罗法院主动探索线上调解、线上开庭工作。 

新罗法院线上办理第一案,系由立案庭速裁组承办法官江彬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疫情当前,原被告双方也非常认同线上办案,对新罗法院采用如此便民的举措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表示赞许。该案事实清楚,整个调解过程不到30分钟就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实现高效、便民的线上司法办案的良好开局


  立案庭速裁组资深老法官陈颖主动学习线上办案方法,随着连续通过微信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和一起合同纠纷案,陈法官对线上庭审也越发熟练,成功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



2. 多番沟通促成调解:撤诉 



  原告厦门某物业公司与被告易某、熊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所欠多年的物业服务费、公摊电费、水费等共计13153.46元,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664.68元。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同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案件承办法官林演芝通过“微信+电话”在线交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在林法官多次耐心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将所欠费用全部转账付清,原告同意放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2月10日上午,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并表达对经办法官的衷心感谢。



  原告龙岩某银行起诉与陈某银行卡纠纷(标的共计8196.73元),于2020年 1月 8日立案,原定2月14日10时开庭。案件承办法官魏国才2月3日一上班就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被告进行沟通、调解,并宣传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和法院诉讼工作举措。 经过多次电话调解被告于2月10日还款完毕,原告代理人于2月10日通过微信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鉴于当前防疫情况和本案案情,魏法官裁定准予原告撤回起诉,同时告知原告、被告及时签收民事裁定书,并可在疫情结束后到东肖法庭办理诉讼费的退费事宜。



 3.加强解释,表示理解:撤诉 



  原告龙岩某银行与邓某辉、邓某亮等人信用卡纠纷共四个案件(标的共计294798元),于2020年 1月 3日立案,因被告邓某辉、邓某亮涉嫌刑事案件被羁押于河南省南阳市,须安排前往外省开庭。案件承办法官谢志斌通过多次电话、微信与原告代理人沟通,建议特殊时期特殊办理,争取理解和对疫情防控政策的支持。 原告代理人于2月10日通过微信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表示主动响应国家号召,申请对四个案件一并撤回起诉,待疫情结束后再另行主张权利。



 4.云平台上的微法庭 



速裁法官林演芝正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速裁法官江彬正在审理一起信用卡纠纷案



  依托微信小程序“出庭”搭建“云平台微法庭”。通过该平台,书记员能够线上制作笔录,线上让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并签字确认。该平台的使用,迈出线上微法庭探索的第一步。

当事人线上签字确认



下一步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新罗法院将在加强防控措施的同时继续推进公正、高效、便民审判工作,以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线上审理,最大限度发挥“网络+审判”的优势,努力为亟待解决诉讼纠纷的当事人排忧解难,在非常时期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新罗法院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