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重抓六项工作

04.11.2014  12:48
   一是突出重点,排查治理煤矿安全隐患。要求各单位根据季节特点,以煤矿水害、“一通三防”、顶板等灾害预防为重点,加强采掘工作面个数的管控,严防煤矿企业“三超”行为,并督促煤矿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的煤矿,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矿,要坚决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二是加快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煤监局印发的《煤矿防治水工作方案》,督促煤矿企业结合实际,根据工作方案提出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排出时间表和工作措施,特别是针对水害威胁防治重点的17家煤矿企业,要加强监管,确保按时按量完成并及时上报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同时,以县域为单位的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必须在今年底前完成,主要产煤县(市、区)至少培育一家煤矿专业探放水机构的工作必须到位。
      三是切实加强淘汰关闭矿井过渡期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各单位将列入淘汰关闭的煤矿作为近期安全工作的重点监管对象,确保其在淘汰过渡期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在淘汰过渡期发生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超层越界生产和乱采乱掘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两个主体”安全责任,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凡发现煤矿企业证照不全、超层越界、图纸造假和图实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提交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予以停产整顿,并按规定上限处罚,直至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五是深入抓好培训教育工作。把学习贯彻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提出具体工作安排。同时,督促煤矿企业做好全体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井下一线作业工人的培训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
      六是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要求各单位加强对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的动态监管,对人员和机构不能满足基本要求的煤矿企业,要督促其停产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直至配齐相关人员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建设。(龙岩市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