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上半年度投诉情况 因合同引起的投诉居首位

07.07.2018  10:41

  省消委会6日发布的上半年度投诉情况分析显示,今年上半年,我省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014件,解决10394件,解决率94.37%,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766.26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75件,得到加倍赔偿额20.81万元,提供案情后由政府有关部门罚没款3.3万元。

  上半年因合同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高居首位,售后服务问题及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紧随其后,分别排在第二位、第三位。投诉中,商品类投诉共有5704件,占投诉总量51.79%,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商品类、房屋及建材类的投诉量居前五。服务类投诉共有5301件,占投诉总量48.21%,电信服务类,生活、社会服务类及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的投诉量居前三位。

  服装鞋帽类投诉居高不下。上半年,我省服装鞋帽类投诉共有1535件,占总投诉量的13.94%、占商品类投诉的26.91%。与2017年同期相比,投诉量下降了22.24%。该类投诉主要问题有:个别经营者对于产品质量把关不严,生产、销售伪劣的服装、鞋帽,或是商品没有合格证;个别经营者重销售轻服务,售后服务意识薄弱,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处理投诉的态度不积极;质量问题等。

  电信类投诉居服务类投诉首位。上半年,电信服务类投诉共有1315件,占总投诉量的11.94%、占服务类投诉的24.81%。与2017年同期相比,投诉量下降了16.98%。该类投诉主要问题包括擅自增开、修改、取消套餐,号码注销不退余额;办理了停机仍被收取月租、发现扣费异常要求提供清单时以系统故障为由拒提供;推销业务时片面强调优惠、未明确附加条件,相关海报涉嫌虚假宣传;办理套餐未按承诺赠送相应业务等。

  另外,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量显著上升,与2017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111.76%。主要问题集中在装修合同双方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违约行为,导致双方矛盾激化;房屋装修合同中承诺的装修内容与实际不符,导致房屋工程反复返工、反复维修以及重复付费;装修材料不合格,成分危害人身安全等。(记者 王玉萍)

【责任编辑:陈可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