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前4S店承诺返还车贷利息 买卖成功后反悔了

04.07.2014  11:39

  福州新闻网7月4日讯 消费者买车时,店方曾承诺返还车贷利息,可最后却只说不做;另一顾客买配件后发现不匹配,遭遇退货难。记者昨日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这几日,有关汽车的纠纷多了不少。

   说好返还车贷利息4S店却不兑现

  上月22日,郭先生在马尾江滨东大道附近的4S店通过贷款买了一辆轿车。车价16.2万元,郭先生贷款11万元。厂家承诺,按揭购买轿车即可享受补息优惠,由厂家返还一半利息。郭先生算了一下,大概可以优惠4000元。

  到6月27日,郭先生仍未收到4S店返还这部分款项。4S店称,郭先生享受了约1.8万元的车价优惠,因此不再享受补息。“补息是厂家的承诺,这与4S店的优惠并不冲突。”郭先生称。

  经工商部门协商,4S店同意赠送价值3600元的油卡作为补偿。

   配件不匹配换货引纠纷

  王先生于6月17日下午在福新路亚太汽配城大丰汽配公司购买捷达柴油车的配件,王先生将配件送到修理厂后,修理人员称,他所购的配件为桑塔纳3000的配件,与王先生的车辆无法匹配。王先生找商家交涉,商家却表示配件已经试过了,所以不能更换。

  经工商部门核实,商家提供的确实为桑塔纳3000的配件。工作人员表示,捷达、桑塔纳车型确实会有配件通用的情况,但是也需要看具体配件型号,根据《消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商家在销售前应如实将所售汽配商品信息告知消费者。后经双方再次协商,商家给王先生更换了配件。

  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更换配件应及时了解查看配件的相关信息,是否符合自身需求,质量是否有保障。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张莉 王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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