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街口店员与城管当街打架”续 双方达成和解

12.10.2014  11:10

  福州新闻网10月12日讯 10日,本报报道了因拆除违规广告,全城热恋婚纱店的店员和执法人员产生冲突一事。昨日,记者再次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得知双方已经和解。

  南街执法中队李队长告诉记者,下午3点多,当事人饶先生来到中队,想要就10日自己被打一事要个说法。李队长说,全城热恋婚纱店的店家想要多做宣传,他们可以理解,在执法过程中,队员们也特别体谅店家的难处。根据2007年颁布的《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擅自悬挂标语条幅等宣传品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在对全城热恋婚纱店多次执法过程中,队员们也只是没收了对方的广告牌,并未罚款。记者电话联系了当事人饶先生,饶先生称双方已经达成谅解,至于细节,他不愿多说。

  (福州晚报记者 申哲)

【责任编辑:林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