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查处首起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软件侵权案件

18.08.2014  19:32
 

根据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开展的“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要求,福建省版权局注重在保护数字版权上下真功夫,切实维护权利人的正当权益。日前,省版权局指导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法查处了福建省首起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软件侵权案件,及时制止了侵权行为,当事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既维护了权利人的正当利益,又进一步净化了网络版权氛围。

今年四月,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到举报。举报人投诉厦门同步网络有限公司的“同步推”平台提供“财禅专业版”软件(破解版)下载,侵害了权利人的正当权益。执法人员经远程勘验、现场检查,查明案件当事人试图利用“避风港原则”,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未经授权的软件下载链接。“避风港原则”的内涵在于网络服务提供商非因其自身上传侵权作品,而是网站使用者主动上传、分享侵权资源,网络服务提供商对此并不知情,经权利人通知后,其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停止提供该侵权作品的点播服务,依据法律的规定不再追究该网络服务提供商在权利人通知前侵犯作品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但对于当事人在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上传的作品为侵权作品的情况,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不适用该原则,而应当与网络用户共同承担责任。本案中,厦门同步网络有限公司经营的“同步推”对侵权软件上传过程进行了审核,对软件的功能进行了明确的分类且配有产品介绍说明,以方便用户查找,侵权软件的下载页面同时还有正版“财禅专业版”软件在Apple app store的售价及下载链接,据此认定当事人应该知道网络用户上传的作品为侵权作品,依然向广大用户提供侵权软件的下载服务,违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故意损害了权利人的正当权利,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为此,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作为我省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首例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侵权案件,在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研究案情,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反复论证,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并进行司法鉴定,为查处案件打下扎实的基础。同时,执法人员坚持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办案理念,一边办案,一边普及著作权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当事人版权保护意识,要求当事人吸取教训、守法经营,同时督促其成立了自审自查机构,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台账,提高企业的依法经营能力。(局版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