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试水幼儿学习实验区 6市125所幼儿园列入名单

10.06.2014  21:51

中新网南宁6月10日电(林艳华 周惠明)为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于日前确定南宁市等6个市为自治区级幼儿学习实验区,广西大学第一幼儿园等125所幼儿园为自治区级实验园。

广西教育厅10日介绍,教育部于2012年9月印发的《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旨在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指南》提出,要珍视游戏和生活的独特价值,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严禁 “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广西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实验区在积极推动幼儿园开展《指南》相关的教研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区域带动作用,为自治区全面推进《指南》实施工作提供有益经验和范例。各实验园要制定本园的实验研究方案,在完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儿童生活、选择教育内容、研究儿童学习支持策略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成为《指南》的研究者和实践者。

该负责人还表示,自治区将组织《指南》实验指导专家团队,对各实验区、实验园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实验中的好做法、好经验。

据了解,自治区各市亦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若干市级实验区、实验园,以探索切实有效的家园共育方式和途径,让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共同承担起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的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