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业用地变住宅用地 突击“种房”套取补

31.05.2014  14:31

广西24人拆迁腐败“窝案”追踪

新华网南宁5月31日电(记者李斌)本是工业用地却按住宅用地补偿,因土地性质改变,3800多万元国有资产被侵吞。广西柳江县日前查处一起“窝案”,在湘桂铁路扩能改造过程中,公职人员与被征收户内外勾结抢建违章建筑骗取高额补偿款,涉案人员24人。

记者了解到,在这起“窝案”中,柳江县共有17名干部因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落马,案值超过4800万元,柳江县“铁办”主要人员几乎“全军覆灭”。司法机关已对1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判决,其中判处有期徒刑6人,判处免予刑事处罚5人,另有判处缓刑的2人正在上诉。

工业用地变住宅用地 3800多万元国资流入私囊

工业用地的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507元,住宅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2140元。这宗工业用地却按住宅用地进行补偿,致使国有资产流失3880多万元。”检察机关一位办案人员告诉记者。

检察机关查明,在湘桂铁路扩能改造过程中,位于柳江县第二工业园区内的柳州市汇利丰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是工业用地,而其土地使用证上显示的土地性质却是住宅用地。

查明的事实显示,柳江县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覃浪山在兼任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柳江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柳江县‘铁办’”)副主任期间,负责湘桂铁路柳江段第二、第三工业园区征地拆迁工作,在对汇利丰公司提交的土地使用权属材料审核过程中,没有认真审核把关、没有严格按照政府文件规定履行审核职责,就作为复审人签字。

由于覃浪山等人失职渎职,汇利丰公司2万平方米工业用地得以按照住宅用地获得补偿,使得这家公司获得了1.15亿元拆迁补偿款,多套取补偿款3886.54万元。

此案中,覃浪山的下属、柳江县铁办企业拆迁组副组长刘新军、征收组成员韦某某涉玩忽职守被调查。

相关调查还显示,汇利丰公司所使用的存在错误的土地使用证竟是柳江县国土部门发出。但由于“存在工作疏忽”的国土局工作人员已经去世,办案人员对办证过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难以调查。

日前,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上透露的信息显示,检察和公安机关仅追回被套取巨款中的1500万元,还有2300多万元未能追回。